让小赵三人没想到的是,同样的事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又发生了几次。有一次小赵洗澡,房东又来了,虽然都是女性,但是被人看见洗澡,小赵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12月13日,房东未通知她们,就带着人装修了窗台。下午回家后,小赵看到屋子里很是脏乱,地面、床上甚至挂着的衣服上都是灰尘,房间里还散发着浓浓的油漆味,窗户上则多了一层防盗窗。
“我立即打电话跟房东说明她应该事先跟我们说一声,再进入房子里,可房东说‘爱住就住,不住走人’。那天晚上房间里油漆味很大,第二天醒来还有些头晕。以后一旦丢失东西,那房东是不是就要承担责任呢?”小赵说。
记者联系到房东黄女士,黄女士说:“房子是我的财产,我有权进入我的房子装修。”
对此,记者咨询了北京盈科(石家庄)律所的郭彦卫律师,郭彦卫表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房屋的使用权发生了转移,房客在租赁期内拥有对房子的使用权,房东随意出入出租房侵犯了房客对房屋的使用权,也可能会侵犯到房客的隐私权,“未经租户允许,房东擅自进入房间是不妥的。”
律师:房东未经租客同意不能擅自进入出租房
浙江五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旭波表示,虽然我国现行的法律条文中并没有“房东是否可以保留钥匙”作出明确性规定,但作为出租人的房东仍然应当按照民事法律的原则和规定尊重承租人的合法权利,更不能对承租人恶意侵权。只有这样,房屋租赁的法律关系才能和谐、稳定,房东和承租人的交易安全才能真正实现。
刘旭波说,在房屋出租期间,房东享有的是出租房屋的所有权,承租人对出租房屋享有的则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正是以支付房租作为对价取得了出租房屋的用益物权,同时房东也必须以容忍在其所有的房屋之上设立一个用益物权为对价来获取房租。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可见,用益物权是对所有权有所限制的权利。因此,在房东已经将房屋出租的情况下,房东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进入出租房,应视情节轻重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房东过错造成财物丢失或失窃的,房东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刘旭波建议广大读者,作为租赁双方当事人中的房东切莫以自己对房屋具有所有权而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进入出租房屋。
小编觉得小赵呢,可以拿法律武器和房东说清楚,给他们普及一下物权法,虽然房子所有权是房东的,可是租用权在小赵手中,她有权利在租用期间不允许房东擅自进入该房子。房东不愿意听也没关系,可以咨询相关的部门,让他们来解决这个复杂头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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